乘客与航空公司纠纷 半数获赔 但信息保密
为了保证航空旅客的权益,联邦政府制定的加拿大航空乘客保障条例于2019年生效,航空公司必须为某些情况下航班的延误作出赔偿,并为被取消的航班提供现金退款;如果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发生三小时或以上的延误,须向每名旅客支付最高1,000元的赔偿金。条例颁布后,旅客的投诉个案大增,至今已经积压了7.4万多起。其中,作为裁决机构的加拿大运输署(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在去年9月30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间,解决了9,740起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纠纷,当中有50%的案例以勒令航空公司向旅客赔偿或退款作为结果。而在旅客获胜的案例中,有72.6%是因为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误而作出赔偿;其余为向旅客退回额外收费或机票费用。其中有32.8%的投诉案例涉及加航(Air Canada),30%及涉西捷航空(WestJet)这两家全国最大的航空公司。 尽管这些裁决结果在运输署的网站上有公布,但包括裁决证据、信息等细节均被列为保密,而且要求同意和解者也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下公开谈论。有法律学者质疑这违反了对言论自由的保障,而裁决背后的理据和赔偿金额不再公开,也令其他考虑提出申诉的旅客失去了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