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注意:入境需接受猴痘病毒筛查
在猴痘疫情两年内第二次构成全球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之后,中国海关总署也在8月15日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7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根据公告,中国将在未来6个月内对入境人员和货物进行猴痘病毒(Mpox)病毒监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中国于2022年9月报告了首例猴痘输入性病例,随后宣布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去年6月报告了首例本土病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去年8月到11月对猴痘疫情进行了4个月的监测,监测期间共记录了1013例新病例,没有死亡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