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投资所得税进入立法程序
在今年4月份公布的联邦预算案中,联邦政府为了增加收入,提出了增加只占总人口0.13%的一小部分最富有的加拿大人的资本收益税。目前,加拿大人的资本投资所得,比如出售股票、房屋等资产时获利,只有50%需纳税。新预算中规定,一年内资本收益超过25万元的个人,其征税范围将从原来的一半增加到三分之二。而对于公司和信托基金来说,所有资本收益交税额也都将增加到三分之二。新规则将适用于2024年6月25日或之后实现的资本收益,将影响大约12%的加拿大公司和平均收入为142万的加拿大人。例如某人从出售第二处房产中获得30万元收益,以往只有15万需要缴税,现在按照新规定,25万仍需按50%缴税,超出到5万元则按照67.7%缴税,所以总缴税额为158,333元。仅这一项,预计在未来5年内可增加193亿元收入。 6月9日,联邦财务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表示即将启动有关资本投资所得税的立法程序,但强调即使该项立法尚未得到通过,但这一改革也将于6月25日生效。 自预算案中提出这一项改革以来,代表着将因此项新措施而受到很大影响的高收入商务人士和医生游说团体一直呼吁联邦政府重新考虑这一改革,但看来政府的决心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