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大战互联网巨头 赢第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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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天记者 颜宏

在引发巨大争议的《在线新闻法》(Online News Act/Loi sur les nouvelles en ligne,又称C-18法案)正式生效的前三周,联邦政府与互联网巨头谷歌(Google)达成了一项框架协议,后者同意为提供信息和内容的加拿大媒体支付1亿元费用,虽然与政府计算的1.72亿元有差距,但也是一国政府长期受到全球互联网巨头不公平、不公正对待抗争尝试的一个巨大胜利,不仅保障了这项具有开创意义法案的落地,也使得一直态度强硬、誓言与加拿大对抗到底的Meta(互联网社交媒体巨头脸书(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应用的母公司)陷入尴尬的境地,各方的压力可能会迫使Meta回到谈判桌。

C-18法案的来龙去脉

自从谷歌、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广泛且深度介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后,给传统的电视、广播、杂志、报纸等媒体带来了严重的冲击。短短几年时间内,这些巨头就成为许多用户获取新闻和信息的平台。它对一些新闻编辑室的编辑方针和招聘决定发挥着巨大影响,被描述为 “不在场的编辑”。据不完全统计,全球互联网十大巨头企业(前8家都是美国企业)市值超过10万亿美元,相当于仅次于美国和中国的全球第三大经济体,其影响力已经到了各国政府感到恐怖的地步。

长期以来,谷歌、Facebook、苹果、腾讯、亚马逊、Netflix等数字平台主导着在线广告、搜索、电子商务和应用程序市场,也一直面临着人们对它们是否不适当地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收购竞争对手,抢先推广自己的产品,阻止竞争对手等垄断的质疑。除此之外,这些公司也面临着有关仇恨言论和其他有害网上内容如何影响线下世界的审查,引发了对内容加强管控以及对使用传统媒体内容需要付费的呼声。而这些科技企业们也在奋力抵抗:亚马逊和Facebook都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对有关社交媒体言论引发的争议和冲突进行仲裁,并监督自己的网站;巨头们还花费大量的金钱在政府、议会、学者、智库等相关机构进行游说,竭力阻止不利于自己的政策或规定出台。

反对互联网巨头垄断一切的势头经过多年的酝酿和发酵后,于2019年达到了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这一年的3月,欧洲议会通过了受新闻出版界和音乐界所支持的、极具争议性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其实这个草案早在2016年下半年就已发布,但在2018年7月遭到否决,9月初步投票通过。这个草案是为适应互联网时代数字版权的保护而制定的,其中引发争议最大的内容是“链接税”和“上传内容过滤器”的规定。“链接税”是指互联网不得在没有得到出版商允许的情况下呈现其作品,并允许出版商在被显示新闻报道、文字内容、视频片段等时向平台收取费用。“上传内容过滤器”是指互联网平台有义务监管用户发布的所有内容,积极发现并删除用户上传的侵权内容,如若未尽最大努力查删这些内容,平台方将对侵权行为负责。而欧盟与互联网巨头在有关反垄断、数字税、隐私法规等方面的博弈延续至今,其中的《数字服务法案》在2023年8月25日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新规,月活跃用户超过4500万的互联网公司,都被要求进行风险管理以及外部独立审计,并被要求每年向欧盟委员会支付其全球年营业额的0.05%,以支持欧盟新法的执行。如果没有满足《数字服务法案》的合规要求,将面临高达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而满足这一监管条件的互联网平台可达到19家。

2021年2月,澳大利亚议会最先行动,提出一项立法草案——《新闻媒体协议规范》(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要求互联网巨头必须先向媒体机构付钱,才能展示其新闻内容,被视为一份标志性的立法草案。这一法案草案的推出立即引发互联网巨头的强烈反对,谷歌威胁在澳大利亚停止提供搜索引擎服务,Facebook也威胁说会禁止澳大利亚用户在平台分享或查看新闻内容。但在澳大利亚政府的强硬反击下,谷歌率先偃旗息鼓,但“头铁“的Facebook却在草案发布的第二天宣布禁止澳大利亚用户在该社交平台阅读或分享新闻。更是在一天之内迅速清空了澳大利亚新闻媒体账号的所有内容,划清自己跟澳大利亚新闻出版业的界限。不仅如此,澳大利亚之外的其他国家用户,也无法浏览或分享澳大利亚的新闻,直接导致澳大利亚这个国家在社交媒体上“消失”,但这种超越国界的可怕力量却让各国更加警惕,深刻意识到需要加强对这些有恃无恐、为所欲为的互联网巨头的监管;社会各层也纷纷抗议互联网巨头的霸凌行为,就连加拿大都有100多家新闻网站显示空白页,以抗议谷歌和Facebook不愿和澳大利亚媒体分享流量收入,甚至以退出市场相威胁的做法。最终在让澳大利亚“社死”5天后,Meta退缩了,与澳大利亚低调达成协议,Facebook将重新推送澳大利亚新闻,并将与默多克的新闻集团达成协议,为报道付费。

效仿澳大利亚的做法,加拿大联邦议会众议院也在2022年年底通过了一项旨在要求类似FAGA(Facebook、Amazon、Google和Apple)等互联网平台就其分享的新闻和信息与媒体进行公平商业交易,即向媒体机构支付新闻内容使用费的C-18法案,同样遭到了互联网巨头的抵制。在今年法案提交到参议院后,谷歌就开始测试对4%的加拿大用户搜索功能中的新闻内容进行屏蔽,Meta也开始阻止一小部分Instagram和Facebook的加拿大用户阅读某些新闻,并威胁说如果加拿大国会真的通过C-18法案,它将永久性切断加拿大用户访问本地新闻内容。

到了今年6月22日,C-18法案走完了所有的立法程序,获得了英王的批准,并将在英王御准180天后,也就是今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巨头们加大了屏蔽的力度,Meta还直接拒绝与政府谈判。加拿大政府也不示弱,在7月5日发起反击,宣布加拿大政府将停止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发布广告,这是加拿大首次直接回应大型科技平台的威胁。而被Meta屏蔽了旗下《魁北克日报》(Le Journal de Quebec)、《蒙特利尔日报》(Le Journal de Montreal)、TVA Nouvelles等频道的魁省媒体巨头Quebecor也在同一天宣布将从Facebook以及Instagram上撤下该公司的所有广告以示抗议,紧接着魁省政府、蒙特利尔市政府、魁北克城以及Longueuil、Laval等市政府,省属企业Hydro-Québec、Loto-Québec、SAQ等也都宣布暂停发布广告。就连很少表明政治立场的蒙特利尔商会(CCMM)也罕见地公开发声,呼吁各个领域抵制Meta。

在加拿大政府和各界与互联网巨头们僵持不下时,又是Meta率先把威胁转化为实际行动,宣布从8月1日起也让加拿大在互联网上“消失”。并狡辩称这项立法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错误的论断上,即平台公司不公正地从分享新闻中获利。Meta认为,平台和新闻机构之间已经存在自愿的协议,平台为新闻机构提供巨量的免费市场推广,带来可观的曝光机会,还带来大量的流量和用户,所以不应该再被强制付费来获取新闻内容,而应该将这种内容分享视为一种和新闻机构之间的双赢合作关系。Meta的决定再次如之前在澳大利亚的经历一样,遭到加拿大媒体和政界的强烈反对。但Meta仰仗旗下媒体已经深入移动互联网,处于人们日常生活不开或缺的垄断地位,并不在意反对声音。即使在今年山火肆虐,情况危急的情况下也不例外,继续屏蔽当地新闻。

胜利来之不易,影响深远

《在线新闻法》是加拿大新闻业界多年来呼吁政府采取行动的结果,也被自由党政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自2008年以来,全国已有450多家新闻媒体因失去广告收入而倒闭,新闻工作岗位也因此减少了至少三分之一。这部法律的实施成为广告大量转移到数字平台后传统新闻媒体生存的一种方式,受到新闻界的热烈欢迎。

加拿大的在线广告收入中,谷歌和Meta公司的份额占到了80%,每年收入高达近100亿加元。而《在线新闻法》在制定规则时已经体现出了非常大的善意,只适用于一年内的全球总收入达到或超过10亿加元,且每个月在加拿大的活跃用户达到2000万人的平台,实际上只有谷歌和Meta两家公司符合这一条件。初步测算的金额显示,Meta和谷歌公司每年只需支付6200万加元和1.72亿加元来补偿加拿大媒体即可与政府达成协议,与他们在加拿大可获得的收入相比九牛一毛。

在6月份《在线新闻法》获得批准后,谷歌虽然也曾威胁将从其搜索引擎、新闻和探索产品中删除加拿大新闻内容,但并没有付诸实施,而且一直与政府保持沟通,最终达成了协议。从目前披露的协议内容来看,加拿大政府做了部分让步,比如协议金额从一开始的1.72亿元下降到1亿元;再比如加拿大政府本来希望这些巨头平台与一系列新闻企业达成自愿商业协议,最终允许谷歌公司与一个代表所有加拿大媒体的组织谈判一个总的金额,然后再与各家媒体达成资金分配和内容使用协议。尽管加拿大政府做了一些妥协,但与谷歌这样的巨头达成协议就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具有深远的影响,并为后面的有关互联网巨头垄断、数字税、隐私数据收集等各国政府与数字平台的博弈打下了基础。

其实,各国政府在与谷歌等科技巨头的博弈过程中,欧盟国家的成就最为显著。相比之下,加拿大的经济体量、新闻内容覆盖的读者人数、所具备的协商力量等,都与欧盟不在一个量级,这次能够迫使谷歌接受加拿大法律的监管,本身就是一个划时代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