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研究支持加拿大拒绝冠状病毒旅行禁令的决定

加拿大《环球邮报》报道,多项研究结果表明,加拿大拒绝因新型冠状病毒而采取旅行禁令的决定是正确的。

当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WHO总干事向各国强调,不要对中国采取旅行禁令。次日美国即宣布拒绝14天内曾在中国逗留的外国公民入境。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等国也迅速实施了相应旅行禁令。

加拿大却没有。加拿大卫生部长帕蒂·哈杜(Patty Hajdu)表示,联邦政府决定采取WHO建议,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旅行禁令可以有效遏制病毒爆发。此举受到中国官员的赞扬。

关于既往疫病爆发的研究表明,旅行禁令可以延迟、但不能阻止新病毒的传播。旅行禁令还可能对那些正力图控制疫情的国家的经济造成毁灭性的影响,这也许会令其他国家在以后新的疫情爆发时就是否立即披露而犹豫不决。

03SARS 加拿大曾受闭关之苦

约克大学全球战略实验室主任、全球卫生教授霍夫曼(Steven Hoffman)表示:“旅行禁令通常不起作用。如果人们想旅行,他们总能找到办法。”而这样导致跟踪染疫病患的难度加大,实质上削弱了公共卫生应对措施的效力。

多伦多大学健康网络医疗集团传染病专家博格赫(Issac Bogoch)认为,以往的旅行禁令只是“减缓了不可避免的”(疫病蔓延)。但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的迅速传播,墨守教条也可能会面临挑战。

意大利的一项研究显示,2009年H1N1病毒爆发期间,那些拒绝来自墨西哥的旅客入境的国家,只将病毒的到来推迟了平均约3天时间——而来自墨西哥的航空运量总体下降了40%。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卫生安全中心的急诊科医生、资深学者托纳(Eric Toner)说:“人们凭直觉认为(禁止旅客入境)会有效,尽管一再证明这种做法行不通。”“这在政治上很有吸引力,但不是正确的做法。”

2003年非典期间,WHO曾发布旅行警告,要求除非绝对必要不要前往多伦多。尽管一周后警告取消,但根据非典委员会最终报告,“它产生了持久的经济影响”。多伦多损失了约9.5亿加元,其中5.7亿加元来自旅游业。鉴于上述情况,WHO于2005年修订了《国际卫生条例》。其中规定,疫情爆发期间,成员国不得采取超出WHO建议的措施。但是,WHO无权惩罚逾规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