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讯】(记者 梓丰)一般来说,看到满意的住房,并签了offer之后,这个文件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为了保护买家,政府也规定了买家可在offer上注明“条件”,即如果某项“条件”不符合,买家可以解除购买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当然,这个“条件”,不是可以天马行空随便写的,在加拿大最常用的“条件”主要有:
1.)贷款(Financing):买家的按揭贷款是否通过;
2.)验房(Inspection),如果发现问题重大或者太多,导致维修费用过高;
3.)查验房产证(Title Search),可查证是否存在地役权或通行权等;
4.)房屋情况披露(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可揭示房屋是否有明显或隐藏的缺陷等;
5.)保险(Insurance),房屋是否能顺利购买房屋保险;
6.)共管物业的文件(Strata Documents),根据买家提供的最近2年会议记录、工程报告、物业条例、财政状况等文件,买家有权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最常见的附加条件是前面两种,但南岸Brossard的市民Nicolas Dupe 就遇到了另外一种从来没想到过的情况。
去年夏天,因为孩子们都已经长大离开,Nicolas觉得现住的房子对他们老夫妻来说太大了,就决定卖房。房子挂出去后,陆续有人来看房。有一天,一名华人经纪带着一对年轻人来看房,看过之后,经纪说看房的女孩很满意,两天后就提出了意愿购买价格,经过一翻讨价还价,最终房价定在31万5千,买家和卖家在8月底签订了正式的offer,验房也顺利通过了.
正当Nicolas满心欢喜的准备着过户、搬家事宜时,他的卖房经纪突然告诉了他一个坏消息:签下offer的中国女孩没有合法身份,正在申请的学生签证有可能被据,所以房子可能不买了。Nicolas在震惊之余,更感到气愤,因为他从头至尾都没有被告知这个女孩的身份问题,现在他的房子是否能够卖出就取决于加拿大移民部是否给女孩签证,而这是他无法控制的因素。如果他立刻取消offer,那么就是他违约,所以要支付卖方和买方两个经纪的中介费,共计1万4千元;但如果他不取消,万一女孩的签证没有批下来,那么延误卖房的损失也将全落到他身上。
Nicolas指责双方经纪没有告知他这么重要的信息,魁省房地产经纪自律组织OACIQ(Organisme d’autoréglementation du courtage immobilier du Québec)副总裁Caroline Champagne也表示,地产经纪有责任向卖房者或购房者告知所有的相关信息,以便双方能对各自的情况有个清晰的认识,做出正确的决定。Nicolas认为自己被隐瞒了这个信息,如果购房者在offer上加上这个限制条件,一方面可以保护她自己,如果她的签证没有被批准,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取消offer;另一方面也会提醒自己,在收到offer时可以根据这个信息决定是否接受。而现在,自己是在被蒙在鼓里的情况下进入两难的境地,将受到不可避免的损失,所以他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地产经纪。
Nicolas的卖房经纪Suzanne Lefebvre表示,如果买方没有向自己提出特别的信息,那自己也不会去做推测她是否有合法身份,所以责任不在自己。而买方经纪François Wang表示,签订offer时,他的客户持有合法的旅游签证,所以她有权买房;在知道她正在申请学生签证时,François Wang也曾向他的客户建议在签订offer时应该加上一条是否获得学生签证的条件,但他的客户拒绝这样做,所以他也没有办法。
转了一圈,谁都觉得自己没有责任,更没有人愿意承担Nicolas的损失。Nicolas只好自己抗争,他先是要求双方经纪在不管什么原因取消offer的情况下不能向自己要求佣金;接着又申请法律程序要求买房人赔偿他的损失,最终获得了8,000元的赔偿。
针对这个实际案例,魁省职业公证师协会(Association professionnelle des notaires du Québec)主席Isabelle Couturier认为,卖房人在offer接受时应该要求买房者在信托账户里存上一笔定金,这样万一出现毁约的情况,可减少损失,特别是买房人具有海外背景的情况下。同时,要求一笔定金,也能看出购房者是否有诚意。
而对买房人来说,签下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能随便毁约,后果可能很严重。卖家可以以实际的损失、相关连带的损失,甚至精神损失起诉买家,要求的赔偿可能会是天文数字。除了金钱赔偿外,买家还会面临个人信用丧失的问题。一旦一个人的毁信次数达到一定程度,将会在贷款、升学、求职、投保、看病等各个方面遇到困难。而一旦信用出了问题,将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很长的时间才有可能恢复到原先的信用等级。在这个事件中,这个中国女孩还算是幸运的,Nicolas没有深究,只让她赔了一笔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