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如
发生于2018年12月1 号的“孟晚舟事件”,于8月4日至20日,迎来最后的听证阶段,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将决定,美国引渡孟晚舟的条件是否成立。8月4日,孟晚舟身着一袭蓝色裙装出席了听证会。
2018年12月,在美国司法部要求下,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转机时遭加拿大警方扣押,并被美国司法部申请引渡至美国受审。两年多来,官司一直在审理过程中。孟晚舟也因此滞留在加拿大。
7月9日,负责此案的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拒绝将孟晚舟辩护团队从香港汇丰银行获取的文件接纳为新证据的请求。而这些新证据能够表明美方向加方提供的《案件记录》具有虚假性和误导性,在诸多陈述上明显不可靠。《案件记录》是美方向加方提出引渡的依据。孟方提交的申请主要包括几方面内容:其一,汇丰一位负责华为业务的高管了解所有关于华为与星通(Skincom)公司关系的关键事实,且有孟晚舟在2013年8月向汇丰所作陈述的PPT。该高管曾签发4份与华为合作的风险评估报告,使汇丰银行风险委员会决定继续与华为合作;其二,汇丰关键证人未将孟晚舟PPT中显示华为与星通关系的第16页传递给该银行风险委员会;其三,汇丰内部客户管理系统显示,星通被归类在华为集团账户下;其四,汇丰高层了解星通的主营业务在伊朗,且汇丰方面也清楚是华为在控制星通母公司的银行账户。
我们也知道美国要求引渡孟晚舟的理由是:孟晚舟没有如实向汇丰银行通报华为集团与子公司Sky.com的关系,而Sky.com 向伊朗提供电讯设备,从而使汇丰银行面临因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而受到起诉的财务风险。
加拿大联邦检察官罗伯特 弗雷特(Robert Frater)在2020年1月22日的法庭陈述曾说,“欺诈是本案的核心”,而欺诈银行在美国和加拿大都是违法行为,这也是加拿大法庭坚持引渡的一个重要理由。
孟晚舟律师所提交的材料(从汇丰银行得来的)证明汇丰银行高层很清楚华为与星通的关系,孟晚舟根本没有欺诈,汇丰从未因华为违反美制裁禁令。
孟晚舟会见汇丰高管时,香港星通的汇丰账户已关闭,双方关于伊朗业务的合作已经结束。对汇丰而言,此前与香港星通的合作,不存在孟晚舟欺诈的问题;此后与香港星通也无合作,不触及这一风险。所谓孟晚舟“误导”汇丰继续合作一说,根本站不住脚。除了华为,爱立信、诺基亚等知名电信厂商都与伊朗有贸易往来,只是并未引起美国如此关注。不论华为还是香港星通,在伊朗均有正常的业务运营,这并不违反美国的制裁法律。就连美国商务部长罗斯也承认,“我和我的同事没有发现华为的任何问题”。这样一个足以推翻引渡理由的证据没有被初级法庭接纳,引渡案中代表美国利益的加拿大政府律师反对接受汇丰银行的文件,称这些文件与引渡无关,更适合她在美国进行的欺诈审判,而不是她在加拿大的引渡听证会,负责此案的希瑟·霍姆斯给出的理由是:因为资料没有“明确”支持华为高管关于美国对她的指控“明显不可靠”的说法。
法庭上法官说了算, 可每个人的心中自有一杆秤。
在初级法院的法律术语中,这是一场最后的游戏——因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 希瑟·霍姆斯 将不得不决定一旦程序结束,是否将其引渡到美国。
孟晚舟的律师在此之前,已经从四个主要方面即四个分支对本案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问题进行了陈述,第一分支,美方是出于政治动机提出了引渡要求;第二分支,美加政府和执法部门在逮捕孟晚舟的整个过程中,存在诸多侵犯孟晚舟宪法权利的问题;第三分支,美方提交给法庭的引渡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并误导了法庭;第四分支,美方的引渡要求违反了国际法。
初级法院最后阶段的听证会分为三部分。
1、听证第三分支
法庭将听证孟晚舟律师提出的“程序滥用”申诉理由中的第三分支,也就是美方提交给法庭的引渡文件中,关键证据存在重大遗漏,对法庭审理造成误导。在此之前,法官已经拒绝了孟晚舟的律师提出的在第三分支听证中引入汇丰银行新证据的请求。
2、补救措施 (Remedy)
孟晚舟律师要求法官把“程序滥用”申诉理由的四个分支合并考虑,对美方的引渡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也就是终止引渡程序。在此之前,法庭已经听证了另外三个分支:美国对本案进行政治干预、逮捕孟晚舟的过程有多种违法行为、美方的引渡要求违反了国际法。
3、递解审理 (Committal)
递解审理可看作是在这一级法院最后的判决。法官在这个判决中将决定是否把被引渡人交给引渡在递解审理之前的所有审理和判决,实际上都针对孟晚舟的律师提出的申诉,法官要裁决是否接受这些申诉理由并终止引渡程序。而递解审理则是法官要裁决是否接受检方律师的主张,即是否准予引渡申请方,也就是判决是否把孟晚舟引渡给美国。
8月4日至6日,控辩双方就美国是否“程序滥用”进行了辩论。
据8月4日的听证会记录,孟晚舟辩护团的多名律师,进行了一整天的陈述,美国提交给加拿大的引渡案件记录(ROC)内容存在大量不实和误导信息,向加拿大法院提供了误导性证据并遗漏了部分证据,没能尽到“坦率、勤勉、和准确”的义务,引渡请求存在严重缺陷,因此构成“程序滥用”,法庭应据此终止引渡。另外在这一阶段结束后,听证会将进入补救阶段(Remedy),这将解决孟晚舟关于在逮捕过程中滥用程序的指控。
加拿大检方10日否认加美两国政府和执法部门在孟晚舟引渡案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对孟晚舟律师说时任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会因为贸易谈判干预的这个政治因素,加拿大联邦检察官 罗伯特 弗雷特(Robert Frater)告诉法庭,“以美国为首的阴谋论是一种 ‘胶水’,没有它(特朗普下台),论点就会瓦解。” (他其中论据之一)因此反对采取“司法补救”措施,反对终止引渡程序。最后阶段听证会的第一与第二部分就此结束。
8月11日至20日则是听证的关键阶段,即在 “Committal” 的程序下,美方将陈列支持引渡的所有证据和论点,孟晚舟律师团将就此进行全面反驳。此后听证结束,加拿大法院估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做出决定。
“无论如何,这都将成为一个先例” 加里·博廷 (Gary Botting) 说。他是一位加拿大引渡律师,曾处理过数百起案件,但与本案无关。 “如孟晚舟获胜将非常引人注目,因为这是如此罕见。”他说,“如果败诉,将证明美国有权追究被告、犯罪地点和受害者与美国没有关系的案件。”
两年八个月的时间里,民众对“ 孟晚舟事件”的来龙去脉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被披露,越来越看清楚了它的本质。 毫无疑问这就是特朗普政府挑起的“以一国之力对华为这个高科技公司的打压,进而对中国发展的遏制”, 是政治上的需求与操作。
我们极有必要再看特朗普对伊朗制裁这个一切事情的起源。
特朗普于2018年5月8号宣布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恢复因协议豁免的对伊制裁,美国完全违反了协议义务。当时奥巴马表示特朗普的举动是一个“严重错误” 和 “误导” ,尤其是因为伊朗一直在遵守协议。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也称该协议是 “核不扩散和外交方面的一项重大成就” ,并表示他对特朗普的决定 “深感失望” ,呼吁联合国其他成员国支持伊核协议、协议其他签署方“完全遵守”承诺。俄罗斯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德米特里·波利扬斯基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告诉媒体记者,俄方对美方决定“失望”。俄罗斯外交部当天发布公告,批评美国处理内外事务能力不足,愿意与伊核协议其他各方继续保持互动。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和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当天发表联合声明说:“法国、德国和英国领导人注意到特朗普总统决定退出(伊核协议),我们感到遗憾和关切。” 当时的加拿大外交部长克里斯蒂亚·弗里兰曾重申加拿大支持该协议,即联合综合行动计划。
这么多国家包括加拿大那时候都没能够阻止特朗普成就他的“特朗普主义”,那么现在呢,深陷困境的加拿大不应该为自己的利益而站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