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龙头琴弹唱,甘肃特有少数民族曲艺曲种。龙头琴,藏语称(东令)来源于古代藏区的扎年琴,是一种由艺人自弹自唱、即兴填词的及唱、念、弹、舞于一身的综合性曲艺表演形式。玛曲龙头琴弹唱主要分布于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各乡镇,并流布于四川、青海等地的藏区。玛曲龙头琴弹唱艺术最早起源自西藏的阿里地区,当时将今藏族同胞用于弹唱伴奏的龙头琴称之为“阿里琴”。清乾隆年间,安多藏区二世嘉木样大师在西藏学习的时候,把阿里琴带到了拉卜楞寺。清末第四世嘉木样大师创作了大量的词曲,在安多藏区民间逐渐开始了传播。随后华尔贡延续和发展了拉卜楞寺院固有的龙头琴弹唱艺术,特殊的历史环境给予了它新的生命力。玛曲龙头琴弹唱在艺术表现上有四个基本点:一是多样性。说唱内容丰富,既有历史、史诗片段,又有日常生活、人文风光等等;,表演形式多:有词、有唱、、有舞、有唱、有舞。二是正规性和随意性。正规性即有固定时问和地点,而随意性则不分时问、地点可随时弹唱。三是民众性。是玛曲藏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成了人们在茶余饭后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的一种主要方式。四是艺术形式的独特性。弹唱是表演和演唱相结合,弹唱者可站可坐,不拘束。玛曲龙头琴弹唱是维护藏区民族团结发展的基石。具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略地位,而藏区弹唱是各民族融汇交流、社会和谐和繁荣发展的重要艺术表现形式。玛曲龙头琴弹唱是格萨尔王史书的传承和发扬载体。玛曲县是格萨尔王的发祥地,自古就有“卓格岭地”之称,被学术界评为“格萨尔风物最集中和最具动态地区之一”,并因此留下诸多神话传说,专门说唱《格萨尔王传》的玛曲民间艺人以说唱的形式广泛流传并世代传承下来。玛曲龙头琴弹唱是祖国民族艺术中不可或缺的明珠,是兼具民歌和古典史诗品性的综合艺术品种,是祖国民族艺术中绚丽的花朵,保护继承和发展这颗耀眼的明珠,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