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比特币发明者
美国迈阿密的一家法院在12月6日判决自称比特币发明者的计算机科学家莱特(Craig Wright)不需要偿还David Kleiman家人110万比特币的一半,只需要补偿1亿美元的知识产权费用。这110万枚比特币按照周一的价格可值500亿美元,是首批通过挖矿创造出来的比特币,只能由与这种数字货币一开始就相关的个人或实体拥有,比如比特币的创造者“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而且这些比特币自创建以来一直没有被动过。2008年10月,在金融危机的高峰期,一个名叫“中本聪”的人发表了一篇论文,为一种不受任何法律或主权机构约束的数字货币制定了框架。“中本聪”这个名字,从日语翻译过来大致意思是“在中心”。这个名字从未被认为是比特币创造者的真实姓名,加密货币社区的一些人甚至不相信中本聪是一个人。莱特声称他就是“中本聪”,也拥有3208项和比特币系统与区块链技术有关的专利,但遭到了加密货币社区相当一部分人的怀疑,这次判决意味着从法院层面认定了怀特就是“中本聪”,他是比特币系统与区块链技术的唯一创造者。在与怀特共同创建公司的David Kleiman在2013年去世后,他的兄弟就带领家人称是David和怀特共同创建了比特币,要求获得一半的相关比特币以及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