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正式启动孟晚舟引渡程序

七天记者 颜宏 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在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发布授权进行书,正式启动对华为前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引渡听证程序。在随后的声明中,司法部表示该案件满足《引渡法》下授权启动的要求,并称有足够证据交由引渡法官作出裁决。 尽管自去年12月1日爆出在温哥华转机去墨西哥的孟晚舟应美方的要求被加拿大边检部门羁押后被保释以来,中国政府和加拿大的各界华人都希望加拿大能停止引渡程序,释放孟晚舟,让为此受到重创的中加关系得以修复。但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不了解加拿大的司法体系以及加拿大与他国政府之间引渡协议而产生的美好幻想。 根据司法部制作的一张简易流程图来看,引渡流程总共分为七步,三大部分。三部分分别是开启流程、司法审议、以及部长审议。 引渡流程的第一步为逮捕涉事嫌疑人。正常情况下,只有在紧急情况当中,才会在没有得到引渡请求的情况下先行逮捕嫌疑人。通常,只有在另一国提交引渡申请,且加拿大官方决定开启引渡程序后,才会逮捕嫌疑人。 就孟晚舟案件的情况来看,孟晚舟在去年12月1日被逮捕前,美国司法部并没有提出正式引渡申请,只是在去年8月22日向加拿大提出了抓捕孟晚舟的请求。这意味着孟晚舟的被逮捕,在加拿大方面来看,属于紧急情况。 流程的第二步,为另一国向加拿大发出正式引渡申请。今年1月下旬,美国司法部在截止日前向加拿大正式提交了引渡申请。 流程的第三步,为加拿大司法部决定是否进行引渡程序。上周五,加拿大司法部已经决定开启引渡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拿大司法部拒绝引渡,那么整个流程到此就会结束。如果决定开启引渡流程,那么就会进入到第四步,决议引渡案件的庭审事件。 孟晚舟引渡案件开庭的上庭时间的审议时间为3月6日。至此,关于引渡程序开启,以及嫌疑人逮捕的部分将会完结。 引渡程序的第五步,加拿大的法官会就引渡申请进行审议。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对当事嫌疑人所犯罪行的审判,而是对当事人是否将被引渡至另一国做出审判。以孟晚舟案件为例,加拿大法院只负责审理孟晚舟是否会被引渡至美国,而不负责审议孟晚舟及其旗下公司是否违反伊朗制裁禁令,是否构成欺诈。 在此,法官将主要以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决定。法官将审理,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如果发生在加拿大,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法官决议控方证据不足,那么嫌疑人将会被当庭释放。如果法官认为案件构成引渡条件,将会批准引渡。 但在这一阶段,法官的决议并不代表着当事人一定会最终被引渡。嫌疑人可以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申请司法复核、或者同时做出这两项申请。上诉人还可以将案件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注:加拿大最高法院有权利决定是否受理上诉,如果加拿大最高法院没有审理,那么案件的结果将以上诉法院的判决为准)。 如果孟晚舟能够在整个司法链条中获胜一次,不论是初审、上诉、还是司法复核,孟晚舟都可以重新获得自由。如果孟晚舟和她的律师团队穷尽了所有法律途径也没能“脱罪”,那么引渡将会进入到司法部长决议的流程。司法部长将成为整个引渡流程的最后一环。当然,在这个环节,被引渡人依然可以申请司法复核。只有在穷尽所有法律途径后,被引渡人才会被移交至申请引渡的国家受审。 据统计,美国提出的引渡要求的98%案例都获得了加拿大法庭的审理。而加拿大联邦政府有关机构应外国政府的要求逮捕的人中90%都被引渡给外国政府。   孟晚舟反击 就在加拿大宣布启动对孟晚舟引渡听证程序的同一天,孟晚舟以及她律师团队也开始了绝地反击,将加拿大联邦政府、加拿大边境事务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骑警告上法庭,称他们在12月1日对其实施逮捕时严重违反了孟晚舟的宪法权利。 提交给法庭的文件说,在温哥华国际机场拘押和搜查孟晚舟的加拿大执法人员以似乎以进行常规边检的方式拖延时间、对孟晚舟随身携带的两个手机、一个iPad和一台手提电脑进行了搜查;以例行的边防检查为借口,对尚未被捕的孟晚舟实施非法搜身、扣押、审问,以获取证据及资料;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既没有告诉她被拘押的原因、也不让她接触律师;这不但导致孟晚舟失去了自由,而且让她受到心理上的折磨、引起她极大的精神焦虑。 代表孟晚舟的律师事务所Gudmundseth Mickelson LLP发出的声明也证实,该所已于3月1日提起民事诉讼,并将民事索赔通知提交给卑诗省最高法院。理由是加拿大政府官员多次不遵守法纪,行为失当,非法监禁,严重侵犯了孟晚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