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拒绝房客转让租约 31号住房法案通过

Une pancarte «À louer» sur un escalier extérieur.
尽管受到了一些房客以及房客保护组织的强烈反对,魁省有关住房的31号法案还是在2月21日在魁省国民议会得到通过,让很多房东舒了一口气。

这份法案在去年6月提出后,就一直受到房东和房客两个方面的批评,但魁省住房事物厅长France-Élaine Duranceau坚持认为不存在让双方都满意的方案,但至少这份法案涵盖了租客与房东的主要担忧。

新的法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允许房东在不说明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任何租约转让的请求,并允许房东因此取消该租约,这也是让租客最不满的条款之一。原本魁省的法律规定,房屋租约是自动更新的,除非是租客提出不住了,解除租约,房东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是无权终止或解除租约的,但随着租房价格的节节攀升,一些租客会利用这个条款持续占有租金相对便宜的住房,即使在自己不住的情况下,也不肯解除租约,而是把低价房租的租约转卖给他人牟利,引发越来越多房屋业主的不满。

新的法案还提高驱逐租客的门槛,以减少不当驱逐房客的数量。一方面房主如果想驱逐房客,而房客不同意走的话,房主需要前往住房委员会为自己的驱逐行为进行辩护,还规定驱逐房客的业主有义务向租客在该住处连续居住的每年补偿一个月的租金。;另一方面,如果租户没有回应驱逐通知,他们将不会像目前那样被视为默认接受该通知,而是被假定已经接到了通知。

该法案还规定新建筑的业主必须在租约中披露未来几年的最大涨幅,而不是像以前规定的头5年可以随意增加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