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首”回家了,中国文物追索依旧“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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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特约评论员 贾罗

近日,在海外飘零160年的十二生肖铜像之一“马首”重回北京圆明园。至此,已有七尊流失海外的“兽首”踏进了“家门”。流失的中国文物有着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中华文化根脉的一部分。让它们回家,是一种文化寻根,能更好发挥它们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作用。马首“回家”,也是全球中华儿女的共同夙愿。

由于近代历史上中国积贫积弱,大量文物或在战争中被掠夺倒卖,或因不法商人走私而流散海外。1949年后,在中国政府及海外华侨华人共同努力下,已有15万件文物先后“回家”。不过,追索文物是世界性难题,而中国流失文物数量大(据统计多达1000多万件)、流失渠道复杂、流失年代远,进一步让这条追索之路困难重重。

目前中国文物追返主要有三种途径。其一,外交和法律途径。目前,中国已加入了《1970年公约》《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这些国际法为国际社会合作打击文物走私、促进文物追索提供了法理依据。近期,英国向中国返还了68件文物,就是依据这些公约框架进行的。

其二,商业回购。即通过购买的方式实现文物回归。2000年中国保利集团买下牛首、猴首、虎首藏于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北京文物公司买下乾隆年代文物藏于北京某博物馆,都属于回购方式。

其三,捐赠方式。即个人或企业将其所藏或购买的文物捐赠给中国政府或文博机构。港澳人士、海外华侨华人在这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澳门企业家何鸿燊向中国捐赠了猪首、马首,英国华人赵泰来先后向中国捐赠的文物价值8亿元人民币。

不过,解决海外文物回归难的问题,仅靠目前三种途径似乎仍力有不逮。首先,目前国际法规仍存在“力不能及”的地方。一方面,发生在公约生效前的掠夺、盗窃、走私等文物流失,在追讨上依旧缺乏国际法理支撑。另一方面,公约只对缔约国有约束效力,非缔约国不会受到制约。其次,商业回购出发点固然没错,但也被外界质疑存在“推高文物价格”“助长文物走私”等隐患。最后,捐赠方式可遇不可求。毕竟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价格十分昂贵,具有捐赠能力的人终是少数。

由于国际公约完善、文物举证的认定、公众意识的培养、法律障碍的消除都是系统性复杂工程,注定中国文物追返工作耗时费力。对中国官方而言,需要在三方面下功夫。首先,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进一步堵上制度漏洞,加大打击文物走私、文物犯罪活动,从根源处减少海外流失文物的“增量”。其次,追索上要讲求策略。在方式上要有先后主次之分,先集中资源追返珍贵的、非法的文物。最后,中国要创新思维。在借鉴他国经验同时探索更多元的追返途径,为文物回归找到更多突破口。寻求互利共赢,可能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海外华侨华人除了捐赠途径外,也要积极发挥自身融通中外的优势。比如收集信息及时、熟悉当地法律、具有本地人脉……在中国文物“回家”过程中发挥铺路作用。